1、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协作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有关招商引资的地方性规章、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2、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协作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信息网络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市网上招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经济协作项目库的建设工作。 4、制定全市招商引资活动方案,策划、组织、协调全市的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活动;调查研究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5、联络、邀请外省区团组来固考察、洽谈及负责相关的接待工作;组织、协调市内团组出外开展考察、洽谈活动;承办市政府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协作代表团出访组团、联络、洽谈和项目跟踪等有关工作。 6、负责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的运作协调、跟踪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引进项目的报批、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创新投资软环境,监督招商引资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建立招商引资服务体系。 7、加强与国内外的信息交流;负责市政府交办的我市与外国政府、跨国公司的对外联络和信息互通工作;负责同市政府聘请的国内外经济顾问的联络工作。 8、参与拟定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协调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招商引资活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对外宣传工作。 10、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