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超农网 >> 农业信息 >> 招商引资 >> 招商信息 >> 招商政策 >> 文章正文 | 会员登陆 | 超农搜索 |  
北京梨园地区投资政策

http://www.086ny.com      2007-3-19      中国招商引资网      

     (一) 为加快梨园地区的经济发展,结合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
1、 凡到梨园地区投资的高新技术产业,自生产之日起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后年限适当减征。
2、 来梨园地区兴办的"三资"企业自生立之日起第一、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五年减半征收;若企业产品70%以上出口,以后年限内继续减半征收所得税,独资企业按国家和郑州市的现定执行。
3、 外商投资的企业,凡属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项目或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投资回收期长的生产项目,除享受"免二减三"的政策外,按实际情况征收有交部门的同意继续减征有关税种。
4、 对于台资企业除按上述政策招待外其他相关手续费、土地使用费等减收30%(税种除外)。
5、 凡外商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进行再投资或新办企业时,将返回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款;新办企业将简化手续。
6、 产品出口的企业,产口出口的增值税率为零。
    (二) 奖励办法:
1、 凡为梨园地区提供工业项目,产品信息,外资企业和市优二兴三企业,住处被采用后,对中介人进行一次性奖励,额度为注册资本的0.5~1%;奖金由受益单位支付,外资企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或出外企业支付人成本或由中方分得的利益支付,爱益者也可将奖励资金部分或全部入股参加企业经营和利益分配。
2、 对引进资金者实行一次性奖励,使用期在半年至一年期恨内年息不高于同档金融部门利率的的每万元奖励3%;使用期在两年的每万元奖励4%。资金来源由使用资金单位支付。
3、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为梨园地区引进项目(含三资企业)、产品和资金的各级领导、单位和个人。
4、 引进的资金不包括企业申请的贷款和专项拨款,本办法由一九九八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字体: 】【刷新】【打印】【返回顶部】【关闭本页

超农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来源:超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超农网”,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 关 文 章
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招商优惠政
北京昌平东小口镇招商引资优惠
小店区工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白城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黑龙江省双城市招商引资优惠政
宁夏中卫市招商引资的若干政策
阳明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佳木斯市创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
齐齐哈尔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营口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最 新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