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募捐月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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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086ny.com 200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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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党委宣传部、民政局: 今年以来,我国淮河流域、黄河中下游及其支流渭河发生特大洪水,云南、内蒙发生强烈地震,给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举措,投入了大量资金和物资,全力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活。同时,决定今年10月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募捐月活动,动员全社会支援灾区和贫困地区。为组织好这次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活动主题 目前,灾区、贫困地区群众的过冬衣被比较紧缺,需要通过社会捐助予以支持。根据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今年募捐月活动,以“冬衣暖人心”为主题,以对口支援内蒙古、江西、陕西灾区和贫困地区为重点,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灾区、贫困地区群众顺利过冬,推动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深入开展。“募捐月”期间同时开展“宣传周”活动,通过广泛的宣传动员,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的捐助热情,为社会捐助活动奠定舆论基础。 二、关于活动安排 此次募捐月以接受捐助衣被为主、资金为辅,也可利用捐款采购一部分衣被、食品、食用油等支援灾区。对接受捐赠的数额全市不定具体任务指标,由各区县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接受计划,报市民政局备案。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区县接受的捐助资金,按50%比例上缴市接受救灾捐赠事务管理中心,作为全市救灾扶贫专款统一分配。其余部分用于本区县的对口支援。各区县募集的衣被按市民政局的统一计划发送。 本次活动分为宣传发动、集中募集、分配发运、活动总结几个步骤。10月8日至12日为组织发动阶段;10月13日至19日为募集阶段;10月20日至26日为发运阶段;10月27日至10月底为总结阶段。其中,10月15日至21日为“宣传周”,10月19日为宣传周“高潮日”,与“北京市第十次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日”同时进行,广泛动员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社区志愿者和市民群众,踊跃为灾区和贫困地区捐款捐物。组织发动社区志愿者深入到社区孤老、优抚对象、烈军属,以及特困户家庭中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募捐月活动的顺利进行 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认真搞好募捐月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一要加强领导。各级宣传、民政等部门要将组织开展募捐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周密部署,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切实做好各项组织工作。为加强领导,市成立扶贫济困送温暖募捐月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统筹全市募捐月活动。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和居(村)委会的作用,争取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社团组织的支持和配合,切实做到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宣传到位,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各级宣传部门要统筹安排,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报刊杂志,大力宣传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对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障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意义。同时,全面客观地反映灾区群众的需求,动员全社会为灾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要通过在街道、乡镇和居(村)委会设立宣传站点,在繁华地区和公共场所设置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组织散发宣传材料、开展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党政军机关、群众团体、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各方面的力量,踊跃参与社会捐助,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全市各接受社会捐助站点要公布捐助热线电话,捐助地点和捐助账号,做到家喻户晓,方便群众捐助。 三要严格捐助款物的接收、管理、发放和公示制度。社会捐助应遵循自愿和无偿原则,禁止强行摊派或变相摊派。各社会捐助工作站点要按规定加强社会捐助款物接收、集中、运输、公开等各项环节的规范化管理,作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安全可靠。要进一步完善捐助公示制度,各级捐助接收机构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以及信息网站随时向社会公布本区域内社会捐助款物的接受情况,捐赠款物分配去向,受益人(次)的情况等,使捐助款物从接收、管理到发放的整个操作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审计、财政等部门,对捐助款物的使用和发放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民政部的要求,今年发往灾区的捐赠物资需经过消毒和防疫处置。各区县要协调当地卫生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做好捐赠棉衣被的防疫和消毒工作。 “募捐月”活动结束后,区县民政局要写出书面总结,连同募集衣被的数量及分类等数据填表一式两份,于10月底前报市民政局。 四要保证活动经费。此次“募捐月”活动所需经费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经费负担问题的通知》(京民救发(1998)181号)规定,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予以安排。区县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各项活动和工作经费的落实。 联系人:赵磊、张英娜 联系电话:65124485、63562423 开户名称:北京市接受救灾捐赠事务管理中心专户 开户银行:北京市商业银行右安门支行 帐号:2011200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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