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全力解决城乡贫困群众看病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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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086ny.com 2007-11-12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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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贫困居民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困难问题的有效解决,近年来,我省针对城乡贫困居民就医难、看病贵问题,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在全省逐步建起医疗救助制度,帮助城乡贫困居民解决基本的就医难题。 我省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和逐步完善的过程,从最早的临时性救助,到医疗费减免,再到后来的大病救助,逐步发展到现在的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相结合的即时救助,救助行为由临时性发展到经常性,救助病种由少数几种大病发展到所有病种,救助对象由低保对象发展到低保边缘户对象,救助覆盖面、救助强度不断提高,逐步增强。近两年全省发放医疗救助金1亿多元,今年1至10月份累计救助30万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5000多万元。 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标准由各市制定。省政府要求,在最高救助限额内政府的救助比例不低于50%;住院救助最高限额不高于当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最高限额的60%。 我省现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具有受益面广、水平适度、救助及时、操作简便等特点。 2004年,我省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同时,开始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衔接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截至2007年10月,全省累计筹集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2亿元,投入900万元资助全部90多万名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其他贫困对象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3万多人次患重大疾病的救助对象进行了重大疾病救助,累计投入5700万元,人均救助额1900元。 据了解,现在我省建立了以政府出资为主,社会捐助为辅的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筹措机制。省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农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000万元,市、县政府也采取措施安排配套资金,沈阳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000万元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盘锦市县财政每年按1∶1预算安排农村医疗救助资金600万元。各地普遍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专户,健全了救助金管理使用办法,确保了救助金能够专款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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